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大龙加油站(以下简称:大龙加油站)地处重庆市九龙坡区马王场车站,占地面积1975㎡,建筑面积182.28㎡,站内设有25m3汽油罐2座、30m3汽油罐和30m3柴油罐各1座,四枪加油机2台,双枪加油机4台,属于三级加油站,主要经营93#汽油、97#汽油和0#柴油。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大龙加油站储存的危险物质(汽油、柴油)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经辨识,潼南经营部太安加油站储存的危险物质(汽油、柴油)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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