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两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
粤安监规划〔2015〕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计生委,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工作部署,日前,我局对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其中两家存在擅自更改、简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的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湛江市南海西部石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个别项目对放射防护检测进行了外委,但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个别项目中硫化氢6天检测使用一条标准曲线,检测人员未按规定记录原始信息等问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存在个别项目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未见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记录,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时段的选择不够规范等问题。上述两家机构擅自更改、简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的行为违反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我局依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法依规对上述两家机构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请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深入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诚信服务,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各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不断加大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日 |